1、辦理黨團組織關系:
(1)黨組織關系:外省黨員須持縣及以上級別基層黨組織關系介紹信,介紹至“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”;本省黨員須持縣及以上級別基層黨組織關系介紹信,介紹至“中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黨委組織部”。外省、本省黨員去向都填寫“中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黨委組織部”。
(2)團組織關系: 介紹至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新生被錄取對應學院分團委。
2、戶口遷移 (定向或委托培養生按協議要求辦理)
(1)根據《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(試行)釋義》第三十八條,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,入學時可以憑新生錄取證明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往學校。學校開學后,遷入地公安機關不再辦理新生的戶口遷入手續,公安機關提倡、鼓勵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入學時不遷移戶口。
(2)普通高等學校學生(含研究生以及以上學歷學生,下同)戶口自愿遷往學校后,在學期間,除退學、轉學外戶口一律不得遷出。
(3)戶口遷移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,戶口遷移證要求項目齊全、字跡清楚,身份證編碼準確無誤,其出生地、籍貫要到地級市(例如:浙江省杭州市、上海市浦東區),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跡,遷移證上必須要有遷出地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,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請直接讓遷出地派出所重新開具,填寫不規范的遷移證將無法落戶。
戶口遷移如有疑問可咨詢我校保衛處戶籍管理金老師,聯系電話0571-86915116。